新年伊始,關于裝配式、綠色建筑的利好消息可謂接連不斷,為鼓勵支持其的發展,幫助建筑企業快速轉型,國務院、發改委及各省市政府等相關部門已出臺了很多政策與標準規范。
2017年2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要發展綠色新型墻材,提升墻材行業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水平,促進建材行業轉型升級。
到 2020 年,新型墻材產量在墻材總量中占比達80%,其中裝配式墻板部品占比達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墻材應用比例達90%。
文件指出,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發展適用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的圍護體系:
1、完善產品體系。
(1)重點發展適用于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建筑的圍護結構體系,大力發展輕質、高強、保溫、防火與建筑同壽命的多功能一體化裝配式墻材及其圍護結構體系。
(2)開發適用于綠色建筑,特別是超低能耗被動式建筑圍護結構的新 產品。
2、改善技術裝備。
(1)重點發展滿足各類裝配式建筑墻材的裝配機具、高性能防水嵌縫密封材料、配套專用砂漿等。
(2)重點研究開發各類裝配式建筑中墻材部品的應用及系統集成技術,包括應用軟件開發,墻材部品與主體承重結構的鏈接技術、支護工藝和節點做法,墻材部品與建筑門窗、排水管線、電路管線等的系統集成技術。
3、完善標準規范
(1)適應裝配式建筑內外墻板設計、生產、施工、驗收管理一體化需求,促進關鍵技術轉化為標準規范。
(2)制修訂新型墻材產品標準,完善產品的相關圖集、驗收 規程等,編制新產品造價信息和預算定額。
4、引導綠色消費。
(1)落實《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以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試點示范工程為切入點,積極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和推廣應用工作;
(2)加大保護粘土資源、利用新型墻材替代實心粘土磚的宣傳力度,引導建筑業和消費者科學選材,促進全國統一、開放、有序的綠色建材市場建設,便利綠色新型墻材消費。
5、開展試點示范。
(1)以綠色建筑為載體,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墻材。
(2)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超低能耗被動式建筑應用新型墻材示范工作。
(3)建設一批技術先進、引領作用強的裝配式建筑圍護結構示范工程,重點做好裝配式混凝土框架(框筒)結構、鋼結構建筑適用的圍護結構配套墻材體系應用試點。
文件原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7〕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墻材革新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優化建筑材料供給結構,大力推廣新型墻材,深化墻材革新,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循環經濟發展,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支撐建筑業節能降耗和建造方式創新,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我們制定了《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行動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7年2月6日
附件:
新型墻材推廣應用行動方案
新型墻材推廣應用是建材工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效抓手,墻材革新是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墻材革新為建材工業和城鄉建設可持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我國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空間開發粗放低下,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遏制毀田燒磚、節約保護資源,發展本質安全、節能環保、輕質高強的新型墻材也成為建材工業亟待破解的發展難題,也是建材工業堅持創新驅動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的客觀要求。為加快推進墻材革新,推廣應用新型墻材,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高建筑質量和改善建筑功能為動力,以節約資源和治污減排為中心,以信息技術和智能制造為支撐,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重點,以試點示范為引領,因地制宜推進“城市限粘、縣城禁實、農村推新”,發展綠色新型墻材,提升墻材行業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水平,促進建材行業轉型升級。
(二)總體目標
到2020 年,全國縣級(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地級城市及其規劃區(不含縣城)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副省級(含)以上城市及其規劃區禁止生產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墻材產量在墻材總量中占比達80%,其中裝配式墻板部品占比達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墻材應用比例達90%。初步建成基于“互聯網+”的墻材革新信息化系統,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基本建立,政策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產品質量和功能明顯提升,墻材生產基本實現綠色化智能化,東部地區農村新型墻材得到規模化普遍應用。
二、加快創新發展
(一)完善產品體系。
適應裝配式建筑發展需要,重點發展適用于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建筑的圍護結構體系,大力發展輕質、高強、保溫、防火與建筑同壽命的多功能一體化裝配式墻材及其圍護結構體系,加強內外墻板、疊合樓板、樓梯陽臺、建筑裝飾部件等部品部件的通用化、標準化、模塊化、系列化。開發適用于綠色建筑,特別是超低能耗被動式建筑圍護結構的新產品。
(二)改善技術裝備。
加強適用于新型墻材的專用施工機具、輔助材料等研發與生產,重點發展滿足各類裝配式建筑墻材的裝配機具、高性能防水嵌縫密封材料、配套專用砂漿等。提高墻體部品的配套應用技術水平,重點研究開發各類裝配式建筑中墻材部品的應用及系統集成技術,包括應用軟件開發,墻材部品與主體承重結構的鏈接技術、支護工藝和節點做法,墻材部品與建筑門窗、排水管線、電路管線等的系統集成技術。
(三)完善標準規范。
強化產品標準、設計規范、應用規程間的聯動銜接,構建完善標準體系。適應裝配式建筑內外墻板設計、生產、施工、驗收管理一體化需求,促進關鍵技術轉化為標準規范。制修訂新型墻材產品標準,完善產品的相關圖集、驗收規程等,編制新產品造價信息和預算定額。
(四)搭建創新平臺。
依托大型企業集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新型墻材創新體系。鼓勵墻材生產與建筑設計、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互動,組建產業發展聯盟。支持創建以新型墻材為特色的技術中心或實驗室,建設負有墻材特色的公共研發、技術轉化、檢驗認證等服務平臺,強化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開發推廣科技含量高、利廢效果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套技術和裝備。
三、推動綠色發展
(五)強化清潔生產。
支持新型墻材企業開發利用適用技術實施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嚴格執行《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燒結墻體材料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等強制性標準,推廣適用于新型墻材生產的能源梯次利用、窯爐煙氣脫硫除塵等技術裝備,推進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環境管理。全面推行清潔生產,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從源頭減少污染排放。
(六)提升利用水平。
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繼續推進煤矸石、粉煤灰、尾礦、河(湖)淤(污)泥、工業副產石膏、陶瓷渣粉等固廢在墻材中的綜合利用,擴大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增加資源綜合利用總量。研究利用新型墻材隧道窯協同處置建筑垃圾、城鎮污泥和河道淤泥等,并制修訂窯爐廢氣排放和相關產品質量標準。支持建設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推進利廢新型墻材企業示范。
(七)推進智能制造。
提升企業生產過程自動化水平,重點加強生產過程信息化管理。注重墻材專用裝備創新發展和推廣應用,深化信息技術與墻材制造技術融合,提高墻材裝備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機器代人”。推廣原料配料電子計量精準控制系統、窯爐設備自動化驗檢測和調控系統、遠程在線診斷系統,高精度自動切割、自動掰板、自動碼卸坯、機械包裝等裝備。
(八)引導綠色消費。
落實《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行動方案》,以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等試點示范工程為切入點,積極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和推廣應用工作,加大保護粘土資源、利用新型墻材替代實心粘土磚的宣傳力度,引導建筑業和消費者科學選材,促進全國統一、開放、有序的綠色建材市場建設,便利綠色新型墻材消費。
(九)淘汰落后產能。
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淘汰落后產品、技術和設備。立足行業技術進步,適時制修訂墻材行業污染物排放、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標準,提高墻材行業規范經營要求,對達不到環保、能耗等要求的落后窯爐產能,履行社會責任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關停淘汰。研究建立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高行業準入門檻,遏制低水平建設,健全墻材落后產能退出機制。
四、強化示范引領
(十)開展試點示范。
以綠色建筑為載體,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墻材。在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超低能耗被動式建筑應用新型墻材示范工作。建設一批技術先進、引領作用強的裝配式建筑圍護結構示范工程,重點做好裝配式混凝土框架(框筒)結構、鋼結構建筑適用的圍護結構配套墻材體系應用試點。
(十一)支持農村應用示范。
在有條件的鄉鎮農村,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綠色農房建造、特色小(城)鎮建設、農民住宅防災減災節能改造等工程,開展新型墻材應用試點示范,引導在農村自建房中使用節能環保、安全便利的新型墻材,保證農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十二)發揮企業帶頭示范作用。
培育具有技術優勢、品牌優勢、管理優勢、文化優勢的新型墻材生產示范企業,發揮其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市場引領等方面的帶動作用,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推動新型墻材產業向生產規模化、管理現代化、裝備自動化、產品標準化發展。
五、提升服務水平
(十三)加強運行監管。
完善墻材行業運行監測體系,強化行業運行監測,定期發布墻材供需數據、質量預警、價格指數、試點示范等行業運行信息,及時發現和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完善統計體系。構建墻材革新信息化平臺和管理網絡。
(十四)建設誠信體系。
完善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中新型墻材應用相關內容,利用二維碼、射頻識別等技術建立可追溯的新型墻材信息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墻材供應企業市場行為信用評價體系。健全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研究建立黑名單制度,強化社會監督。
(十五)建立“互聯網+墻材”系統。
推動互聯網與墻材行業深度融合,建立集產品生產、施工應用、買賣交易和監督管理于一體的信息系統,新型墻材應用試點工程數據庫。發展電子商務,建立墻材供應、采購電子商務和服務平臺,提高新型墻材物流信息化和供應鏈協同水平。在有條件的地區,試點構建“互聯網+墻材革新”管理服務體系。
六、落實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部門聯動,健全完善墻材革新管理機制,實行省、市、縣各級墻材革新主管部門職責明確、監督有效的工作機制,形成管理、監督、服務“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各地墻材革新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墻材革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將墻材革新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強化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考核機制。各地要加強墻材革新工作隊伍和墻材行業管理能力建設,確保機構穩定,人員充實,強化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技術、管理和服務水平。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促進新型墻材發展的政策法規,加大新型墻材與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城市建設等政策法規銜接。完善新型墻材稅收優惠政策。適時修訂《新型墻材目錄》,引導新型墻材發展。各省市可因地制宜,結合各自資源稟賦及需求,制定更嚴格的《新型墻材目錄》,試點推行墻材產品采購信息報告制度,研究推行墻材采購合同示范文本。
(十八)開展協同監管。
加強對墻材生產企業的環境監督執法,依法處罰污染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研究試行采用小衛星對燒結磚企業實時監控,堅決查處取土制磚的違規行為。推動建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墻材革新政策協同、信息共享、結果互認的區域協同監管機制;聯合區域省級墻材革新管理部門,嚴格墻材產品監管,對發現的不合格墻材產品依法查處并予以通報。
(十九)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宣傳新型墻材推廣應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公眾對墻材革新政策的理解與參與,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各地要創建墻材革新工作政務微博和微信公眾號,及時發布政務動態、行業資訊、科研成果等。
(二十)發揮行業組織作用。
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規行約,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發揮協會等行業組織作用,開展技術推廣、品牌宣傳等,總結推廣先進經驗。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開展行業內學習交流合作,積極反映企業訴求,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各地要結合本地建材工業和建筑業發展實際,盡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明確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本地區新型墻材推廣應用工作。